1:按制品形態(tài)分類長絲(含不同孔數(shù)的束絲和單紗)、束絲短纖維、超細短纖維(氣相法含晶須);織物(布、帶、繩)、編織品(三向及多向織物、圓筒管等)以及無緯布、無紡布、氈、紙等多種形態(tài)的碳(石墨)纖維及其織物。
2:按熱處理溫度和氣氛介質(zhì)不同分類碳纖維(800~1500℃;N2、H2)、石墨纖維(2000~3000℃,N2或Ar)和活性碳纖維(700~1000℃;水蒸氣或CO2+N2)。應當指出的是,日本和西歐不分碳和石墨纖維而統(tǒng)稱碳纖維;中國和美國通常以熱處理溫度不同將碳纖維產(chǎn)品分為碳纖維和石墨纖維。
3:按力學性能不同分類通用級(GP)和高性能(HP)兩大類。GP級通常指拉伸強度<1.2GPa;拉伸模量<50GPa的碳纖維產(chǎn)品;HP又可分為標準型(如日本東麗T-300牌號,拉伸強度3.53GPa9拉伸模量230GPa)、高強型(拉伸強度≥4.00GPa)、高模型(拉伸模量≥390GPa)和高強高模型(如日本MJ系列品種,拉伸強度3.92~4.41GPa、拉伸模量377~588GPa)等品種。
4:按制造工藝和原料不同分類有機前驅(qū)體法和氣相生長法碳(石墨)纖維兩大類;其中有機前驅(qū)體法按采用的原纖維不同又??煞譃轲つz基、聚丙烯腈基、瀝青基、酚醛基的碳和石墨纖維。
本文標簽: 碳纖維,制品形態(tài),束絲短纖維,超細短纖維,熱處理